2017年12月15日 星期五

【簡訊】中港刑事互通報 不包15天的行政拘留 涵蓋國安 但不包括中紀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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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全文 港府日前與內地就中港刑事相互通報機制簽署新安排,藉此改善現有機制通報時間及透明度,包括加入三級制通報時限,但最長可達15天的行政拘留不包括在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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